本公司於2017年06月20日設立「審計委員會」。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一、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
        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十一、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前項事項決議應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委員會成員

委員會職稱姓名主要學歷主要經歷
召集人施中川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碩士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英格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國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稅務暨法律服務部經理
委員陳富煒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研究所商學碩士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系微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傳智合署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委員洪大明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正大聯合法律事務所 律師
委員魏興海國立交通大學高階主管管理學程碩士合勤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台灣港建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傳智合署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項目檔案下載
2025年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含與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
2024年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含與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